(大正藏 第17册 No.0793 第0737页)

佛说佛医经
吴天竺沙门竺律炎共支越译

(四病,起四百四病) 人身中,本有四病:
一者、地。
二者、水。
三者、火。
四者、风。

风增,气起。
火增,热起。
水增,寒起。
土增,力盛。

本从是四病,起四百四病。
土属身,
水属口,
火属眼,
风属耳。

(春寒,夏风,秋热,冬风寒) 火少寒多,目冥。
春:正月、二月、三月,寒多。
夏:四月、五月、六月,风多。
秋:七月、八月、九月,热多,
冬:十月、十一月、十二月,有风、有寒。

何以故,春寒多?以万物皆生,为寒出,故寒多。
何以故,夏风多?以万物荣华、阴阳合聚,故风多。
何以故,秋热多?以万物成熟,故热多。
何以故,冬有风、有寒?以万物终亡,热去,故有风寒。

(知时而卧) 三月、四月、五月、六月、七月,得卧。
何以故?风多故,身放。

八月、九月、十月、十一月、十二月、正月、二月,不得卧。
何以故?寒多故,身缩。

(应季而食) 春三月:有寒,不得食麦、豆。宜食粳米、醍醐诸热物。
夏三月:有风,不得食芋、豆、麦。宜食粳米、乳、酪。
秋三月:有热,不得食粳米、醍醐。宜食细米、麨、蜜、稻、黍。
冬三月:有风寒,阳兴阴合,宜食粳米、胡豆、羹、醍醐。

有时卧风起,有时灭;
有时卧火起,有时灭。
有寒起,有时灭。

人得病,有十因缘: 一者、久坐不饭。
二者、食无贷。
三者、忧愁。
四者、疲极。
五者、淫泆。
六者、瞋恚。
七者、忍大便。
八者、忍小便。
九者、制上风。
十者、制下风。
从是‘十因缘’生病。

(人不尽寿而横死,有九因缘) 佛言:“有九因缘,命未当尽,为横尽:
一、不应饭为饭。
二、为不量饭。
三、为不习饭。
四、为不出生。
五、为止熟。
六、为不持戒。
七、为近‘恶知识’。
八、为‘入里’不时,不如法行。
九、为‘可避’不避。
如是‘九因缘’人命为横尽。”
(一)不应饭为饭,谓: 不可意饭。
亦谓:不随四时食。
亦为:以饭复饭。
是为:不应饭为饭。

(二)不量饭者,谓: 不知节度,多食过足。
是为:不量饭。

(三)不习饭者,谓: 不时食。
若至他郡国,不知俗宜,
饭食未习,不稍稍饭。
是为:不习饭。

(四)不出生者,谓: 饭物未消,复上饭,
若服药吐、下不尽,便食来。
是为:不出生。

(五)止熟者,谓: 大便、小便来时,不即时行。
噫吐、下风来时,制。
是为:止熟。

(六)不持戒者,谓: 犯五戒。
现世间盗、犯他人妇女者,便入县官,
或刻、或死、或得棓榜压死、若饿死;
或得脱外,从怨家得首死;
或惊怖忧愁死。
是为:不持戒。

(七)近恶知识者,谓: 他人作恶,便来及人。
何以故?
不离‘恶知识’故。
恶人不计,当坐之。
是为:近恶知识。

(八)‘入里’不知时,不如法行者,谓: 晨暮行,亦有魍魉诤斗者;
若有长吏追捕而不避;
若入他家舍:
妄视不可视、妄听不可听、
妄犯不可犯、妄念不可念。
是为:入不知时,不如法行。

(九)‘可避’不避者,谓: 弊牛、马、狾、狗、
蚖、蛇、虫,
水、火、坑、阱、
奔车、驰马、拔刀、
醉人、恶人,亦若干。
是为:‘可避’不避。


如是九因缘,人命未尽、为尽。
黠人当识是、当避是。

已避,得两福: 一者:得长寿。
及得:闻道、好语。
亦得:久行道。

佛言:“有四饭: 一为:子饭。
二为:三百矛斫饭。
三为:皮革虫生出饭。
四为:灾饭。”
(一)子饭者,谓: 人贪味,食肉时,便自校计念:
“‘是肉’皆我前世时父母、兄弟、妻子亲属,
亦从是,不得脱生死!”
已得是意,便止‘贪’。
是为:子饭。

(二)三百矛斫饭者,谓: 饭随‘味’念,复念其‘殃’无有数。
能不念‘味’,便得‘脱’。

又,矛斫人,为亡身。
已生念,复念‘有若干受苦’。
为:三百矛斫饭。

(三)皮革虫生出饭者,谓: 人念‘味’亦一切万物,忧家中事,
便穿‘人意’,意作万端,为‘出、去’。
是为:皮革虫生饭。

(四)灾饭者,谓: 一生死行,皆为灾饭。
如火烧万物。
人所行,皆当来恼身。
剧火焚万物,故言:灾。


所以言‘饭’者,谓:
人所‘可’,意念‘人’。
故言‘饭’也。

(有六因缘,不得食肉) 人食肉,譬如:食其子。
诸畜生,皆为我作父母、兄弟、妻子,不可数。

亦有六因缘,不得食肉:
一者、莫自杀。
二者、莫教杀。
三者、莫与杀同心。
四者、见杀。
五者、闻杀。
六者、疑为我故杀。
无‘是六意’,得食肉。

不食者,有六疑。
人能不食肉者,得‘不惊怖’福。

佛言:“食多,有五罪: 一者、多睡眠。
二者、多病。
三者、多淫。
四者、不能讽诵经。
五者、多着世间。”

何以故?人贪。
淫人知‘色’味,
瞋恚知‘横至’味,
痴人知‘饭食’味。

《律经》说:
“人贪味,味复‘味’得生,不得美味。”

(多食多欲,六道轮回) 佛言:“一‘食’者,为欲断生死。
亦随‘贪’,不能:行道,为得天眼,自知:所从来生、去至何所。
人不念死,多食、常念妇人,皆堕‘百四十恶’。

‘中、天’皆用饭故,犯十恶后,生便失人形,堕畜生中。
既得作人,饥渴,血出瞋恚,‘傍生’于爱,‘内生’于贪。

佛说:“有大福。 自饥,以饭与人,令人得命,是为:大福。”

后生,饶饮食,乏瞋恚,亦无所施,施亦不得;
但意恣贪淫,亦无所施,但得意恣。
非我所有,一钱以上,不得‘取’故,作‘贪欲’空,自苦作罪。

道人不有忧愁。
忧随‘怒’,愁随‘贪’。
我辈有死岁、有死月、有死日、有死时,
亦不知、亦不畏、亦不行道、亦不持戒,
东走西走,忧铜忧铁,忧田宅、奴婢,
但益‘人恼’、增‘人苦’,为种‘畜生习’。

(辛苦求财,被迫五分) 佛言:“人治生,譬如:蜂作蜜,采取众华,
勤苦积日,已成,人便攻取去。
唐自苦,不得自给。”

人求:‘是’念、‘是’忧、‘有’忧、无饥渴;
勤苦合聚财物。
未死,忧五家分:
或水、火、盗贼、县官、病痛。
多不如意。
己死,他人得之。
身当得其罪,毒痛不可言。

五分者:
一者、火分。
二者、水分。
三者、盗贼分。
四者、县官分。
五者、贫昆弟分。

何为:无忧‘所有’? 人不计‘是五分忧’,苦剧不弃;
‘是忧苦’有万端,结在腹中,离道、远法。

人法:
生贾作,得利,不当喜;
不得利,亦不当忧;
是皆‘前世宿命’所致。

人有贪,‘贪’便不得利。
正使得一天下财物,亦不能猛自用之,
亦不随人去,但益‘人结’、
但有‘苦恼’、但种‘后世缘因’。
‘缘因’如火,如‘火无所不烧’。
我辈不觉‘是’,
黠‘不敢’,妄摇‘知’,
为:增苦、种罪。

佛说佛医经(终)